悄悄說一下距離注會考試還有75天我小聲嗶嗶一下真的超小聲是75天哦經濟法必背100法條!
一、基本民事法律制度1.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2.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二、物權法律制度1.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2. 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3.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合同法律制度1.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1) 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2) 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只能向債務人追償,不能向另外一個擔保人追償。
3. 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四、公司法律制度1. 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2.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侵犯公司利益,股份有限公司連續 180 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 公司持續 2 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五、證券法律制度1.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 20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 90%3.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4)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企業破產法律制度3. 債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債務人普遍拖欠職工工資情況下獲取的工資性收入,管理人應當追回;追回后形成的債權,按照該企業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的部分作為拖欠職工工資清償。5. 債務人以其具有清償能力或資產超過負債為由提出抗辯異議,但又不能立即清償債務或與債權人達成和解的,其異議不能成立。7.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但是,債務人以其財產向債權人提供物權擔保的,其在擔保物市場價值內向債權人所作的債務清償,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七、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2. 保證人對合法取得匯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匯票權利,承擔保證責任。但是,被保證人的債務因匯票記載事項欠缺而無效的除外。10. 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對票據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12. 因稅收、繼承、贈與可以依法無償取得票據的,不受給付對價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得優于其前手的權利。
0310-3149301